交通部觀光局公告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民宿客房總樓地板面積、都市計畫區設立民宿規定鬆綁,規定民宿中客房須符合8間、240平方公尺以下,並有條件放寬客房得設於集合住宅與地下樓層,桃園市將於4月中旬開放都市計畫區中大溪老城區申請民宿,盼帶動大溪觀光。
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科長李復華表示,目前全桃園市合法民宿有39間,原因在於非都市計畫用地才能申請建造民宿,桃園市大多土地為都市計畫,因此合法民宿數量並不多。去年11月4日交通部考量都市計畫土地中,可能也有設置民宿需求,因此修正《民宿管理辦法》,新增「據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得設置民宿。
李復華指出,桃園市大溪老城區,剛好就是都市計畫中、已規劃「具人文或歷史風貌相關區域」,因此得以合法開放民宿申請,範圍北從康莊路、東接慈湖路、南至康莊路(大漢街口)、西以臨大漢溪崖線為界,亦是率全國之先,依法公告歷史區開放民宿案例,盼能增加桃園市合法民宿數量,帶動觀光。
根據民宿管理辦法,人文歷史區域內可合法申請民宿,建築物用途以住宅為主、不得設於集合住宅、建築物實際由使用人自行經營、客房不得設於地下樓層等規定,鼓勵大溪民眾以「家庭副業」方向經營,提供大溪旅客體驗老城風景,預計4月16日起開放申請設立民宿。不少民眾期待,大溪若有民宿,未來夜間將可帶進更多藝文表演活動,使大溪老街特色更加多元化。
有居民發現,自家老屋在《建築法》設立前完工,無取得建築相關執照,擔心是否無法申請民宿使用,觀旅局表示,民眾可先至建築管理處申請舊有合法房屋補領使用執照等程序,並辦理民宿設立登記,取得民宿登記證、專用標識後才能合法經營,若有民宿申辦事項疑問,可洽桃園市觀光旅遊局管理科03-3322101轉5263、5264。
大溪老街的周邊若有了民宿,便會為當地帶來了更多的觀光商機,我覺得這或許是一個發揚當地特色的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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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民宿是一個很好的方式讓遊客認識大溪,也能帶來觀光潮 普30219
回覆刪除興建民宿雖然可以帶來觀光人潮帶來收入,但是如果非法興建也有可能造成生態破壞 普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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