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先改革 生一胎不必准生證

隨著單獨二孩政策的實施,計劃生育政策改革成為大陸民眾關注的熱點。福建省率先進行准生證改革,將審批制改為登記制,該省民眾生育一孩無須辦理「生育服服證」(准生證),生育第二胎則採「個人承諾制」。
澎湃新聞網報導,福建省衛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處(政策法規處)處長徐正平接受省衛計委網站專訪,就准生證改革與再生育審批與網民交流。
徐正平說,「生育服務證」改革包括一孩審批改為登記制度,簡化再生育審批程序,規定各地下放審批權等。今後該省生育一孩無需辦理「生育服務證」,即改審批為再生育審批許可權將由縣一級衛生計生部門下放至鄉鎮(街道),再生育審批虛假承諾者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受到相關懲戒。
也就是說,如果夫妻雙方均沒有生育過的,懷孕後即可持身分證、結婚證到一方戶籍地或現居住地村(居)進行登記,自主安排生育,無需申辦一孩「生育服務證」。
另外,原來由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辦理的群眾再生育審批,現在可委託鄉鎮(街道)辦理,具體辦法由各設區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即可。
根據大陸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須先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已婚女子的懷孕、分娩、甚至找工作都需要用到此證。
然而,部分地區辦理「准生證」的手續太繁瑣,被批為「折騰證」。福建此舉,受到大陸民眾的歡迎,也代表大陸計劃生育政策改革的先聲。
在簡政放權之際,福建也祭出處罰手段,對虛假承諾獲得再生育資格的申請人,其生育服務證自然無效,失信紀錄還將被納入衛生計生信用資訊系統。
近日福建省衛計委等多個部門聯合簽署合作備忘錄,對違反「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拒不繳納或尚未繳清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對以虛假證明騙取計劃生育證件的當事人;對以虛假證明騙取計劃生育獎勵的當事人等,將列入計劃生育領域不良信用紀錄。

2015-05-25 02:27:1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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