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世界溼地日:溼地與農業好夥伴

每年2月2日的世界溼地日是為紀念在1971年2月2日所舉辦的拉姆薩(Ramsar)溼地會議而設,拉姆薩公約(The Ramsar Convention)的任務在於透過從當地、區域、及國家的行動方案及國際間的整合合作來永續的保育及推廣明智利用的精神。

今年結合第66屆聯合國大會宣布2014年「國際家庭農業年」的議題,2014年世界溼地日的主題「溼地與農業:成長的夥伴」藉此傳達溼地與農業的關係密不可分。從前,溼地的大面積消失與農業發展脫不了關係。自1985年起,歐洲56%~65%的溼地轉型成為密集農業,將更多的溼地開墾作為農業使用,使得溼地消失。而密集農業意味著在同一面積範圍內,投入更高的勞動力與生產成本,期待有更高的糧食產出,這也讓這些溼地缺乏讓土地休養生息、物種恢復的時間和空間。在亞洲27%的溼地、南美洲6%的溼地以及2%的非洲溼地都因為農業開墾而消失。

不過近年來,各國都開始認知溼地價值,紛紛從政策上做改變。比方說,1990年美國溼地保育制度開始改變,美國法律納入「溼地零淨損失」概念,而當「避免開發」、「迴避溼地」等選項不可行,就必須以「溼地銀行」等方式來補償。提供民間溼地保育誘因,且政府也能向私有地主購買或與地主協議(以30年為期)以保育的方式使用土地。 近日位於伊利沼澤一則成功案例,由沿著伊利湖北莫米灣的溼地、農田與開放水域所組成的沼澤。漁業與野生動物局在另一處買入幾十畝玉米及大豆田,將其部分被淹沒以建立溼地和草原,一旦水位上升,溼地將會長滿沼澤植被,成為串聯底特律河和伊利湖長約48英哩的野生動物保護區,且作為底特律都會區百萬人以上倚賴的飲用水來源。台灣也有一則案例,像是東海岸花蓮港口部落石梯坪,透過水梯田計畫,將復育陸化之水梯田,協助修復必要的灌溉與蓄水設施,重新回復溼地生態,當地原住民以有機方式種植水稻、還有地方文化特色之傳統作物, 這些都是透過良好的制度設計,引導私人地主將土地轉作保育用途的例子。

台灣雖未加入《拉姆薩公約》簽約國之列,但2013年營建署啟動台灣溼地保育法,將農地與溼地導向明智利用規範中,台灣溼地法第21條:重要溼地範圍內之土地得為農業、漁業、鹽業及建物等從來之現況使用。但其使用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依其規定處理。 要使越來越多的私人地主參與溼地修復,需要公部門落實溼地法的保育方案,利用誘因方能轉變成土地使用。正如美國的溼地保存計劃,在長達20年的時間逐步醞釀與實踐後,今日我們才看得到制度設計引導私人加入溼地保育所累積的成果。【取自環境資訊中心】

4 則留言:

  1. 103 15 劉明彥
    有了濕地就好像有意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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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們如果不讓土地有休養生息、物種恢復的時間和空間,那就算種再多的植物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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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莊凱淩
    溼地是不能缺少的環境,
    所以我們應該要讓濕地恢復原本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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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836
    少了濕地一定會讓一個地區變得很糟!
    我們要讓土地休息,這樣才能達到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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