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今天(17號)以中華民國正式國名,與蒙古能源部能源發展中心簽署「臺蒙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領域合作瞭解備忘錄」,雙方將再生能源與能源管理,建立制度化合作關係,以太陽能、風力發電、能源審核和能源效率管理四大領域,作為初期合作重點。
能源局指出,我國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的再生能源技術和產業發展蓬勃,但台灣地狹人稠,不容易取得福和國際標準的營運規模,外蒙古地廣人稀,日照和風力等再生能源豐沛,蒙古國目前的能源使用以燃煤發電為主,規畫希望在二零二零年使用再生能源比率能達到全國能源供應量的百分之二十到二十五,推出多項獎勵吸引外資,因此簽署備忘錄,有助於協助我國業者爭取蒙古再生能源商機。
(圖:經濟部能源局提供)
不緊一同救地球使用再生能源,還能有助於爭取商機。
回覆刪除20220
這跟我的台灣有關嗎21027陳宗祈
回覆刪除補1月 陳宗祈
回覆刪除各國就應該互相合作
回覆刪除不只是為地球好
還為後代子孫好
J210 20 洪郅堯
蒙古和我們合作
回覆刪除這樣不是很好嗎?
太好了,再生能源真是個好方法!
回覆刪除國2101鄭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