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岸洩油/貨輪油汙噩夢 謹防再重演

2016-03-13 04:16 聯合報 記者陳智華、潘欣中/連線報導

德翔台北貨輪擱淺,海水不斷灌入機艙,為減少內燃油外洩,啟動耗油程序,煙囪開始冒黑煙(圖)。 記者林孟潔/翻攝、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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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翔台北貨輪擱淺,海水不斷灌入機艙(圖),為減少內燃油外洩,啟動耗油程序,煙囪開始冒黑煙。 記者林孟潔/翻攝、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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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翔台北」貨輪擱淺,環保署不敢掉以輕心。過去類似個案造成生態浩劫,二○○八年「晨曦號」擱淺,當時溢漏的兩百噸重油汙染北海岸海岸線達三公里;更為人熟知的二○○一年「阿瑪斯號油汙染事件」,墾丁珊瑚天堂一夕變色,油汙汙染龍坑海域,耗時四個月才清理完畢。
阿瑪斯號事件甚至引發政治風暴,一個多月後環保署長林俊義下台,也是台灣首宗跨國訴訟的油汙事件。官司纏訟三年半,獲得兩億七千萬元賠償;但當時油汙影響生態既深且遠,是墾丁人心中永遠的痛。
二○○八年十一月發生巴拿馬貨輪「晨曦號」擱淺,與「德翔台北」貨輪擱淺是相同地方。「晨曦號」漏油達兩百多公噸,花三個月才清理完畢。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希臘籍三萬五千噸貨輪阿瑪斯號滿載六萬噸鐵礦砂,在墾丁國家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的東北方,撞上海底暗礁,船身破裂,大量重油洩出,汙染區域是在交通不便的龍坑生態保護區,加上海象惡劣難以處理,又碰上春節,致油汙範圍不斷擴大,政府飽受抨擊。
二○○五年元月挪威法院判決船東須賠償新台幣九五三萬元生態監測費,但台灣還得分攤一六八七萬元訴訟費用,而所謂珊瑚復育、漁業復育、觀光及稅收損失都被法院駁回,環保署擔心曠日廢時,決定放棄上訴,改庭外和解。
二○○六年八月環保署與船東達成和解,成為台灣首宗跨國訴訟的油汙事件。
當時龍坑海岸及海域因搶救人員踩踏,生態損失難以估算,環保署因此將每年元月十四日訂為「台灣海域受難日」;二○一一年時「阿瑪斯號油汙染事件」被選為百年最具有代表性的三大環境事件之一,還拍成紀錄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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