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委員會,日前發佈了一項消息,要求日本政府修改「女性結婚後要強制改為夫姓」,與「女性再婚禁止期」等歧視女性的法律。
日本民法律強制規定,男女結婚後,女性就不能再姓自己的娘家姓,而要改為夫家姓了,這在日本俗稱「入籍」。日本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認定,「禁止夫婦姓氏不同」的民法規定,合乎日本憲法,並無不妥;不過聯合國委員會則認為日本「強制女性需改夫姓」,是歧視女性的做法,應該要修改。
此外,日本民法也規定,女性離婚後六個月,禁止再婚,這被稱為「再婚禁止期」,日本最高法院去年十二月認定,再婚禁止期設為六個月,確實太長,因此改為「不得超過一百天」;不過聯合國認為,根本就不該禁止女性離婚後,何時才能再婚,因此也要求日本,完全廢除這項奇怪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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