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之心】雨林生態旅遊觀察記(上)
※ 編按: 亞馬遜雨林是世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地方之一,其蘊含的龐大資源潛力,一直是人們覬覦的對象,不論是木材、採礦、蓋水壩或者觀光,都想著如何利用它,但惡劣的利用方式,嚴重威脅雨林生物及原住民族的生存權益。
想了解這個與台灣距離遙遠,卻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你吃的頭痛藥成分可能就是提煉自雨林植物)的地方嗎?本系列專文為作者遊歷亞馬遜後之觀察集結,主要關注生態旅遊、原住民及當地生態,帶領讀者一窺神祕的亞馬遜流域,了解雨林的現況與面臨的現實。
2011年夏天,承蒙客委會築夢計畫的補助,我得以前往世上最大的熱帶雨林--亞馬遜,同時也到保育衝突劇烈的前線走了一回,探訪生態旅遊產業對當地生態資源與原住民文化保存的貢獻與衝擊。 亞馬遜:生命樂園
亞馬遜位處南美洲大陸的中心,分屬於幾個南美洲的國家: 巴西、哥倫比亞、秘魯、委內瑞拉、厄瓜多、玻利維亞、蓋亞那及蘇利南等,其中秘魯與巴西分別擁有亞馬遜河的發源頭與出海口,涵蓋最多雨林面積,也是我此行目的地。
亞馬遜這一大片廣闊的區域其實很難稱之為「陸地」,多數時候,亞馬遜盆地的底部滿載了河水,居民走的是水路而非陸路,因此許多地質學家認為稱其「河洲」來得更為適當。在亞馬遜河上游,有個Manu國家公園,是秘魯境內最原始的自然區域,其自然環境範圍從安第斯 山麓的雲霧森林到熱帶低地森林,高度差從13779英尺降為492英尺,造就了無與倫比的生物多樣性,有超過1000種鳥類,200種哺乳動物,包括瀕危物種,如安地斯神鷹 (Vultur gryphus)、美洲虎(Panthera onca)和巨水獺(Pteronura brasiliensis)。
整個公園分為三區:核心區必須有科學研究的證明許可才能進入,保留區則是觀賞野生動植物最好的地方,緩衝區則允許當地居民做有限度的自然資源利用,其園區分配制度頗類似台灣的國家公園。要前往保留區就必須參加當地的生態旅遊團,天然的豐富自然資源加上政府政策鼓勵,理所當然促成了當地生態旅遊業的蓬勃發展,在Cusco這個最靠近雨林區的前哨大城裡,有400多家旅遊公司經營著這類業務。經過多方比較,我最終選定了成立時間極早,且廣有口碑的一家老牌公司做為此行導遊。 深入雨林,遇見原民
6月時節,當地正處於乾季,河水位正低,一路上可見河中枯木林立、淺灘毗連。該公園居住著許多原住民族群,包括Matsiguenka,Yine和Harambut等。其中人數最多的是Matsiguenka族群,他們稱Manu國家公園「Nortimira」,意指「people」。這些部落沿著森林的河岸和湖泊居住。
除了一兩個專門給旅客參觀的部落外,大部分的社區繼續以傳統的方式:捕魚和狩獵,偶以農耕為生。在河上航行了數小時,我來到一個屬於Matsiguenkas族群的部落,與前個社區極不同的是居民皆為土生土長的叢林原住民,這裡因為地處偏遠,通常沒有外地遊客來此探訪,90%的居民只會說其地方語言,其中許多年紀較輕的甚至是第一次看見外國人,看見我的時候都很害羞,躲得遠遠的。
即便如此,他們對待外人依舊友善,當地有一種樹薯(Manihot esculenta),他們將之煮熟磨成粉後加入唾液,發酵成一種酸稠的飲料(與台灣原住民釀小米酒方式雷同),每當有客人來時,這種飲料就是最好的待客之道。而假如跟他們成為朋友後,分享煙草更是一種友誼的表現方式。
翌日,我們來到一個美麗的牛軛湖Lake Salvador,這裡據說是觀賞巨水瀨最好的地方,Casa Matsiguenka毗鄰Lake Salvador的幾間山中木屋,由附近的部落群共同經營。在這裡其實感受不到任何部落的原味,因為真正的部落還在更上游走兩天的船程。但遊客可在此仿效原住民茅屋的木屋中過夜,旁邊還有一間小棚子,販售著居民自製的手工藝品,他們也會示範如何使用傳統的弓箭。
整體而言,這裡雖然觀光,但體現了政府機構(國家公園)與當地居民(原民部落)合作的夥伴關係,鼓勵遊客支持以社區為基礎的生態旅遊事業,並在尊重當地人的情況下與對方互動。而住宿或藝品的收入也將均分給部落每個家庭。
生態旅遊的責任
世界旅遊管理局(The Authority on World Travel & Tourism指出:2012年旅遊業可望達到2兆美元的產值貢獻,並提供超過100萬個就業崗位,這麼亮眼的成績,莫怪各國政府在傳統產業之外,逐步加強對旅遊業的宣傳與推廣,而生態旅遊漸漸成為這領域裡的顯學。
但其究竟與傳統旅遊有何差別?生態旅遊學會 (The Ecotourism Society) 在1991年下了個筆者個人最為認同的定義:「生態旅遊是一種具有環境責任感的旅遊方式,保育自然環境與延續當地住民福祉為發展生態旅遊的最終目標」,如果延續這個定義,意味著任何地點在開放從事生態旅遊之前,必須先經過完整有系統的研究評估,確認這個地方的環境承載量及社會承載量。
生態旅遊業者是否能舉證其中部分或全部利潤是回饋在當地社區,不論以教育、公共建設、或環境保育的方式,為當地居民帶來利益?對遊客本身造成的影響如:交通工具(飛機、巴士、船隻)的碳排放、行走路徑造成的植披破壞等,有沒有甚麼補償措施?在旅遊成本的訂定上,是否有適當的價格定位策略,並將環境成本納入?在旅遊市場上行銷時,是否以平實不浮誇的方式招攬顧客?…… 豪華木屋或野營露宿?
我在秘魯所到之處,必然詢問導遊這些問題,然而遺憾的是並沒有任何一個地方的生態旅遊經營業者,能夠完全滿足上述的條件,這一路上導遊安排團員入住在極豪華的森林木屋,除了有花園外,室內擺設如沙發、吧台等一應俱全,寬敞的客廳比我在台北的家還大。
我可以理解但卻無法認同這樣的做法,我了解這裡遊客類型多樣,不是每個人都能適應艱苦背包客在叢林裡紮營過夜,即使那樣會是最貼近自然的方式。
為了吸引某些類型的遊客,也為了能提高收費,木屋主人砍掉了至少200坪的森林,整出一片地,只為了建造一棟豪華木屋。這裡的生態旅遊經營者為了讓遊客有所選擇而建造豪華木屋,我卻覺得有些時候,我們可以選擇遊客。好的生態建築應盡量融入當地環境,質樸的住宿環境與食物條件,不僅減低對於當地土地的負擔,也是一種潛移默化教育遊客的方式。 人來了! 動、植物ㄘㄨㄚ、咧等
世界各地都不乏生態旅遊本身帶來汙染或破壞的例子,例如生態旅遊蓬勃興盛的尼泊爾,就曾砍掉一公頃的野生杜鵑,只為了提供遊客燒開水的材薪;著名的達爾文演化理論之地──加拉巴哥群島,也由於遊客的噪音與人為干擾,迫使島上的信天翁鳥群遷徙他處。
2012年,台中武陵農場的櫻花盛開時,一下子湧入近3萬名遊客,櫻花林遭踐踏,遊客任意採摘櫻花枝條,四處可見被折斷的櫻花殘幹,當地警察形容武陵淪為「戰後殘地」。
武陵農場表示花季期間土壤被遊客踩踏得過於密實,必須全面翻土、適當修剪櫻枝,預計少說得花半年時間修復、花費粗估逾300多萬元。生態旅遊最初的立意良善,卻被執行面的不彰毀壞殆盡。(明日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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