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保署環保署訴願會決定撤銷彰化縣政府對台化原行政處分、台化廠可復工後,台化彰化廠關廠案可謂來一次大翻案,有媒體稱「一切回到原點」─但實際上「原點」早就不在。不過,此案對國內經濟與產業的影響,可能較一般預期的更大又惡劣。
去年彰化縣政府駁回台化彰化廠的延展許可申請,最終逼使台化廠關廠熄燈;當時台化雖然曾找經濟部溝通、求救,但中央顯然非常「尊重地方」,終而台化被迫關廠。但由環保署訴願會的裁決內容看,彰化縣政府駁回台化案展延許可過程中可說問題多多,包括有認定事實錯誤、程序違法、以及理由不完備等多項違誤,簡單的說就是「有違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因此決定撤銷彰化縣政府對台化案原行政處分。
這種結果肯定地方與環保團體火大,抗爭將再起;而未來縣府與台化也要繼續進行司法纏鬥;台化在高喊「遲來的正義」之餘,尋求國家賠償再無懸念,而賠償金額,根據台化說法「應該是天文數字」,之後才再由王文淵說「現階段不談國賠」,算是釋出善意,但台化是在任何時間都有權利與可能提國賠。
環保署說訴願會是準司法單位,所以不是環保署可影響、也尊重其判決,但外界對環保署如此「超然」大概不易相信,多認為缺電陰霾是可能的重要因素。而民進黨政府似乎終於正視企業的需求,對經濟與產業是「好事一件」。
不過,實情未必,對產業、企業與經濟而言,期望與需要的是一個政策穩定、行事有規律的投資環境,這樣才容易作風險與成本評估─即使屬於更壞的政策與環境亦可,企業很容易評估決定,大不了就「不玩了」。最忌諱害怕的就是反覆不定、莫衷一是的政策與環境。
從這個觀點來看,台化案翻案,固然對台化而言有翻身機會、更有尋求國家賠償的法律基礎,絕對是獲利良多,但對整體環境與其它企業而言,倒未必如此正面,反而更難作決策、風險更難評估與控管。
而從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看,企業對綠政府更難信任與放心─如果台化案真如訴願會判決所說的,彰化縣政府簡直一無是處,從認定事實錯誤到程序違法,幾乎所有政府單位處理事情不該有的錯誤全犯下,企業要問的是:真如此不堪,為何當初中央無法遏止其非法作為,卻放任縣府處理,終而逼使台化關廠─如果官員對被逼關廠對企業造成的損失與嚴重性有那麼一點了解,當不該讓這種事發生。
如果中央事後的撤銷縣府原來的處份,是考量到缺電危機所作的「政治決策」,企業大概要更擔心了:到了缺電危機過後,他們是不是又要被「政治處決」?在台灣、在中央與地方之間,有真正一致可遵循的法令與程序嗎?
相較民進黨政府的處理,當年國民黨馬政府時倒還乾脆:直接就宣布地方政府的作法(禁用生煤、石油焦等)是違法,等於在第一時間就出手不讓事情惡化。不談這個中央是否太鴨霸、或是否違反地方自治的精神等,至少對企業與產業而言,是一個「穩定一致」的政策環境。
蔡政府則是左右徘徊、反覆不定;事件初經濟部儼然要協助台化,避免關廠結果;但又要尊重地方、怕環保團體大反彈,因此「只能協調不能決策」;待關廠已成定局,台化提請環保署訴願會又翻案,其中隱約可嗅到缺電危機因素在內。接著外界又要看縣府與台化、環保團體之間的大車拚。這樣來回反覆折騰,企業不死也半條命,損失更難計;其它企業看在眼中,想想還有那麼多地方政府正「磨刀霍霍向企業」,中央政策不定亦難作為奧援,大概很難提升投資意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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