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輸出國組織

石油輸出國組織(英語: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是一個由13個國家組成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於1960年9月14日由五個創始國(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委內瑞拉)在巴格達成立。如今其總部位於奧地利維也納(1965年遷入),目前有13個成員國。截至2019年,OPEC的石油產量占全球產量的38%、全球探明石油儲量的71.8%,可以對先前由「七姊妹」跨國石油公司主導的全球原油價格產生重大影響。

OPEC的既定使命是「協調統一成員國的石油政策與價格、確保石油市場的穩定,以確保為石油消費國提供有效、經濟而穩定的石油供應,為產油國提供適度的尊重和穩定的收入,為石油業投資人提供公平的報酬。」該組織也積極研究國際石油市場風向,參與發布大量油市動向信息。目前,OPEC成員有:阿爾及利亞安哥拉赤道幾內亞加彭、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利比亞奈及利亞剛果共和國、沙烏地阿拉伯(實際領導者)、阿聯和委內瑞拉。前成員有:厄瓜多印度尼西亞卡達

OPEC的成立標誌著國家對自然資源主權的轉折點,其決策在全球石油市場和國際關係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戰爭或內亂導致石油供應中斷時特為尤甚。20世紀70年代,石油生產的限制導致石油價格暴增、OPEC賺得盆滿缽滿,也給全球經濟帶來長遠的影響。在80年代,OPEC開始為其成員國制定生產目標:一般來說是通過減少石油產量使價格上漲。該組織2008年和2016年的裁決減少了供過於求的石油供應。

經濟學家經常將OPEC視作典型的卡特爾,因為各產油國通過該組織內部的合作減少了市場競爭,其磋商行為還會受國際法下國家豁免原則的保護。然而,隨著非OPEC國家能源資源進一步擴張,OPEC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常常受到挑戰。此外,由於卡特爾的管理模式較為鬆散,個別成員國為追求自身利益亦會超額生產,從而威脅到該組織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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