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第一冊L3台灣地形補充資料~爭議13年…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

 

爭議十三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仲裁結果出爐,裁定台東縣政府以六點二九億元買回建物;至於美麗灣業者向台東縣政府請求十二億一千萬元損害賠償部分,被仲裁庭駁回。台東縣長饒慶鈴昨天表示接受仲裁結果,後續不會再提民事訴訟;環保團體則主張拆除所有建物,將海岸歸還人民。



台東杉原海邊美麗灣渡假村位於台東縣卑南鄉富山村,距台東市十二公里,民國九十三年,台東縣政府將杉原海水浴場BOT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使用期限五十年,簽約時核定開發面積零點九五公頃,後因業者規畫擴大美麗灣基地為六公頃,引發環評爭議。


美麗灣渡假村因環評卡關,九十六年主體建築完工迄今無法營業。九十六年至一○三年,幾度環評有條件通過,又被行政法院撤銷環評,撤銷理由是台東縣府環保局未迴避「球員兼裁判」介入環評。

台東縣政府表示,當時環評前,環保署回覆縣府環保局可出任環評委員,但通過環評後,環保署人事更替,又做出新解釋,指縣府環保局不可出任環評委員,環保團體據此主張環評無效。

業者德安開發認為繼續提環評也無濟於事,在一○七年七月提出仲裁,請求損害賠償及移轉建築物,向台東縣政府求償十二點一億元,今年六月進行建物鑑價。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庭前天做成判斷,指開發案為美麗灣公司自行規畫,該公司應自負盈虧,駁回美麗灣公司請求十二點一億元損害賠償,台東縣府無須負擔;建築物部分則依契約,採縣府主張的估價,以六點二九億元移轉給縣府。

饒慶鈴說,未來美麗灣將正名為「杉原灣」,廣納各方意見,配合中央向山海致敬政策,尊重居民與部落意見,與部落居民共同經營,發展杉原灣為環境、海洋教育據點,讓生態、環境與觀光三贏。

對於要買回飯店主建物,縣府財經處長盧協昌說,台東縣府財政困窘,一年自有稅收約十八億元,有九成歲出是靠中央補助,縣府只能撙節支出或清理被占用的資產,不排除清理部分使用率不高的公有土地來籌款。

美麗灣業者昨表示,周一公司才會討論;德安開發則未回應。

美麗灣大事紀 製表/羅紹平
美麗灣大事紀 製表/羅紹平

2 則留言:

  1. 國106班45號:
    度假飯店可以讓大家在房間裡看到美麗的海景,但同時也破壞了海邊原有的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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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國一一零 八
    渡假飯店破壞了海邊原有的樣貌,度假飯店雖然可以讓大家看風景,卻也破壞了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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