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參考試卷公告

111學年度起適用之學科能力測驗各考科參考試卷公告https://www.ceec.edu.tw/xmdoc/cont?xsmsid=0J018586101460336585&sid=0J344403835063802563

      111學年度起,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簡稱本中心)辦理之學科能力測驗(簡稱學測),包括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各考科,將依據108學年度實施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簡稱108課綱)命題。為因應各考科測驗內容之調整,本中心已於民國108年10月1日公布各考科考試說明,內容包含測驗目標、測驗內容、試題舉例等。此次公布各考科參考試卷,內容包含參考試卷說明、整卷試題、答題卷、參考答案/評分原則、試題解析等,供各界參考。以下為此次公布參考試卷之重要相關事項:
一、 本次公布之學測參考試卷包含國文、英文、數學A、數學B、社會、自然等六考科。其中國文考科分為兩節施測,分別為國文(一):國語文綜合能力測驗(簡稱國綜),與國文(二):國語文寫作能力測驗(簡稱國寫)。
二、 本次各科公布之內容除包括參考試卷說明、參考試卷、答題卷之外,亦包括參考答案/評分原則、試題解析等部分。
三、 本次公布之參考試卷,係由各科試題研發小組研擬組卷,過程嚴謹。試題研發小組皆由各領域大學教授與本中心研究員組成(部分科目亦包括高中教師),試卷初稿首先經過高中學生測試,後召開公開之諮詢會議,諮詢大學教授與高中教師意見,後又經匿名審議諮詢予以定稿。各科提供參考答案/評分原則前,亦需經過閱卷會議之討論過程。
四、 參考試卷呈現本中心未來命題方向、組卷架構、答題卷設計、參考答案/評分原則等可能樣貌,僅適宜作為參考練習、評量之示例;此外,本次試題除部分為原創外,亦有採用或修改歷年考題或研究用試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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