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中港澳入境移工須居家檢疫14天 不得外出或工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從10日起經中港澳轉機入境旅客,需居家檢疫14天,勞動部表示,經中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目前16人,也應依規定居家檢疫,不能外出或工作,也禁止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檢疫地點或就醫。移工若未配合居家檢疫,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雇主或委任仲介若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也會開罰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廢止許可,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據統計,自2月10日經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共16人,這些移工已依防疫規定進行居家檢疫,為免轉機須居家檢疫造成不便,建議雇主安排移工直航或由其他地點轉機入境台灣。

發展署說,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原本移工入國後3天內應辦理健康檢查,因轉機移工須居家檢疫14天,實務上已無法如期健檢,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中港澳轉機入境的移工,可以在完成居家檢疫14天的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再做健檢即可。

發展署提醒,移工居家檢疫期間,如有發燒、咳嗽等症狀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請佩戴外科口罩,雇主或委任的仲介可協助移工主動與當地衛生局聯繫,或撥1922、1955專線,並依指示儘速就醫:移工若未配合居家檢疫,將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1萬至15萬元罰鍰,雇主或委任的仲介若未善盡生活照顧管理責任,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依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許可,及管制2年不得再申請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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