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是「荷蘭國花」鬱金香盛開的季節,搭乘火車從荷蘭萊登市旅行到海牙市,十二分鐘車程,多數時刻窗外風景是一望無際的綠地與鬱金香花田。
位置相近的兩個城鎮,通常會逐漸開發,連成一片大都會區,一如台灣西部平原的都市化與郊區化開發。但在荷蘭,政府有計畫保護城市之間的綠地,避免都市過度擴張。
荷蘭為什麼要保護綠地?「因為荷蘭人重視生活品質。」阿姆斯特丹市政府資深空間規畫師巴倫(R. Berents)說,居住環境是否親近自然,是最重要的生活品質指標。「阿姆斯特丹的城市規畫原則,就是確保住在市中心的居民,騎腳踏車十五分鐘內,就可抵達市郊綠地親近自然、放鬆身心。」
荷蘭人「與自然共存」的基因,存在蘭斯塔德的心臟--「綠心(Green Heart)」。這片廣達四百平方公里的綠色開放空間,被荷蘭四大城市所圍繞。綠心內沒有商業大城,也沒有工業區,只有農田、畜牧場和森林。
台夫特大學建築與城市學系教授松納菲爾(W. Zonneveld)說,保護綠心,已成荷蘭國土規畫最基本價值,二千年初期中央政府曾要求各省政府畫下「紅線區地圖」,紅線內為可開發區,線外則不能蓋房子,以保持綠心的開放性。
不過,荷蘭也面臨人口增加、居住需求增多的壓力。為避免城市過度擴張,荷政府六○年代未雨綢繆推出「新鎮策略」,在靠近大城市的一塊土地創造出新城鎮,規畫住宅區,建造有花園、車庫的獨棟洋房社區,吸引擁有汽車、想住市郊的中產階級進駐「新鎮」。
在新鎮和大城之間,政府也確保「綠色緩衝區」。松納菲爾說,政府甚至會向私人買地種樹,為市民創造森林、湖區和小型農耕的休憩空間。
人口往郊區新市鎮移動,八○年代大城市市中心人口也相對減少。荷政府便推動「集約城市(Compact City)」目標,將大城市市中心閒置土地、舊廠房,改建活化成新住宅區,提高市中心的使用密度和居住率。
荷蘭基礎建設與環境部空間發展處副處長史諾肯(H. Snoeken)說,從新鎮到集約城市,荷政府採行的是「集中式分散」(concentrated deconcentration)策略--將可能擴散的人口和居住需求,有計畫性地「集中」在某些規畫好的區域,分散都市的人口壓力。
荷蘭中央、省、市三級政府都設有國土空間規畫的專業部門。中央政府內的基礎建設與環境部,二○一二年提出全新的國家空間計畫政策報告書,規定中央、省、市都需要有規畫出可達成「競爭力、交通便捷、適居、安全」四大目標的策略(Structure Vision)。
這份政策報告書並非政府獨立作業的成果。史諾肯說,政府附屬的智庫單位「荷蘭國家環境評估署」(PBL)經常對政策做出評估,荷蘭政府也常與學者交流;如組成共有八名空間規畫專業教授的顧問委員會,每年開兩次會,向政府提供建言。為了讓基礎建設、地景和建築規畫更具美感,政府也邀請知名的建築師、空間設計師組成顧問委員會。
此外,非政府組織NGO也荷蘭國土規畫上扮演重要角色。松納菲爾舉例,擁有七十萬名會員的「National Nature Trust(Natuurmonumenten)」,會員人數比任何政黨的黨員數都還多,故在荷蘭國土規劃上擁有廣大影響力。
當政府的建設規畫有破壞生態景觀之虞,NGO會集結出來抗爭,甚至告上法院。政府往往會採納NGO的意見,修正建設計畫。
松納菲爾舉例,阿姆斯特丹艾堡地區著名的水上漂浮住宅社區,在建造前,NGO擔心這項實驗性住宅計畫會破壞水岸生態;經多次溝通,政府從善如流,將環保生態、綠建築的概念納入漂浮住宅的開發計畫中。
「專家導覽員」李鴻源說,他觀察到,荷蘭的空間規畫不單是由政府由上而下埋頭苦幹,而是建立「知識網絡」,重視產官學合作,並與各種不同專業組織合作,這正是我國政府所缺乏的橫向專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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