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第五冊西歐單元補充資料~大英國協組織


大英國協(英語:Commonwealth of Nations),是一個由53個主權國家(包括屬地)所組成的國際組織,成員大多為前英國殖民地或者保護國大英國協元首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同時身兼包括英國在內的16個大英國協王國國家元首,此16國構成了一個現代版的共主邦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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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1日,伊麗莎白二世女王於大英國協高峰會中提到下一任大英國協元首繼任者希望是威爾斯親王查爾斯,在53個會員國領袖討論之下,同意下一任大英國協元首由查爾斯接任。

大英帝國的形成是300多年來貿易、移民與武力征服的結果,期間也有和平的商業和外交活動。帝國在全世界範圍內協助傳播了英國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學、技術、商業、語言、管理模式。帝國霸權幫助英國本土實現了驚人的經濟成長,並使其在國際政治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隨著英國本土的民主繼續深化,海外領土的人民大多已經可以決定其政府的政策與未來,包括立法機關全面選舉和直選行政首長。直到20世紀初,各殖民地總督仍舊由英國本土委派全權代表英國,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國防的權力。


大英國協會員國
大英帝國的形成是300多年來貿易、移民與武力征服的結果,期間也有和平的商業和外交活動。帝國在全世界範圍內協助傳播了英國的宗教、信仰、法律,制度、人文、科學、技術、商業、語言、管理模式。帝國霸權幫助英國本土實現了驚人的經濟成長,並使其在國際政治中擁有更大的發言權。隨著英國本土的民主繼續深化,海外領土的人民大多已經可以決定其政府的政策與未來,包括立法機關全面選舉和直選行政首長。當然,直到20世紀初,各殖民地總督仍舊由英國本土委派全權代表英國,直接控制其外交和國防的權利。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大英帝國的版圖逐漸崩解,各殖民地爭相獨立。1920年代,英國開始考慮放寬政策,允許各殖民地自主。1931年,國會通過《1931年西敏法令》,創設「大英國協」(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要求其成員國基於共同的歷史背景,彼此獨立但維持自由平等的關係。1949年,其名稱被改為「Commonwealth of Nations」(大英國協),並沿用至今。
2013年3月11日晚,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簽署了大英國協首份闡述其核心價值觀的文件——《大英國協憲章》,這是「大英國協發展與革新曆程中一個重要里程碑」。《憲章》總結闡釋了54個聯邦成員在民主、人權、法治、國際和平與安全、可持續發展等16個方面的核心價值觀和共同原則,它旨在維護聯邦成員間的緊密聯繫、維持英國在聯邦的影響力。2012年12月,該憲章由54個大英國協國家政府首腦簽字通過。

成員國(依英文字母排列)

成員國元首
 安地卡及巴布達安地卡及巴布達君主
 澳洲澳洲君主
 巴哈馬巴哈馬君主
 孟加拉孟加拉總統
 巴貝多巴貝多君主
 貝里斯貝里斯君主
 波札那波札那總統
 汶萊汶萊蘇丹
 喀麥隆喀麥隆總統
 加拿大加拿大君主
 賽普勒斯賽普勒斯總統
 多米尼克多米尼克總統
 加納迦納總統
 格瑞那達格瑞那達君主
 蓋亞那蓋亞那總統
 印度印度總統
 牙買加牙買加君主[3]
 肯亞肯亞總統
 吉里巴斯吉里巴斯總統
 賴索托賴索托國王
 馬拉威馬拉威總統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最高元首
 馬爾地夫馬爾地夫總統
 馬爾他馬爾他總統
 模里西斯模里西斯總統
 莫三比克莫三比克總統
 納米比亞納米比亞總統
 諾魯諾魯總統
 紐西蘭紐西蘭君主[3]
 奈及利亞奈及利亞總統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總統
 巴布亞紐幾內亞巴布亞紐幾內亞君主
 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聖克里斯多福與尼維斯君主
 聖露西亞聖露西亞君主
 聖文森及格瑞那丁聖文森及格林納丁君主
 薩摩亞薩摩亞國家元首
 塞席爾塞席爾總統
 獅子山獅子山總統
 新加坡新加坡總統
 索羅門群島索羅門群島君主
 南非南非總統
 斯里蘭卡斯里蘭卡總統
 史瓦濟蘭史瓦濟蘭國王
 坦尚尼亞坦尚尼亞總統
 東加東加國王
 千里達及托巴哥千里達和托巴哥總統
 吐瓦魯吐瓦魯君主
 烏干達烏干達總統
 英國英國君主
 萬那杜萬那杜總統
 尚比亞尚比亞總統

特別成員

以下國家(地區)在歷史上和英國均沒有任何關係:
  •  莫三比克:原為葡萄牙在非洲殖民地,於1995年11月13日以特殊身份加入。
  •  盧安達:因毗鄰各國皆為該組織成員,於2009年11月28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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